自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明确要求按照建立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方向,改革住房公积金制度。我们必须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快推进制度转型升级。
全面增强“四个意识”
住房公积金改革涉及上亿职工切身利益,关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全面增强“四个意识”,为改革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一是政治意识。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20多年来,1亿多职工通过缴存住房公积金,改善了居住条件。帮助新就业职工和1亿多农村转移人口解决住房问题,是住房公积金制度新的历史使命。我们必须保持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敏锐性,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将增进和保障职工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改革举措符合中央精神、符合我国国情、符合群众诉求。
二是大局意识。住房公积金一头连着民生,一头连着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必须冲破思想观念障碍,突破利益固化藩篱,根据经济社会的新发展、住房领域的新情况和人民群众的新要求,重新明确制度定位,改进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制度作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和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三是核心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为根本遵循,以适应满足新市民为主的住房需求为出发点,改革住房公积金制度,支持居民自住房需求。
四是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坚决按照中央确定的方向推进改革,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作为住房公积金监管司支部书记,要将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锲而不舍,持续用力,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