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
(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三条修改为:“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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