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针对城建档案接收工作的难点,从完善城建档案移交工作制度和落实建设工程档案收集、整理、移交各方责任这两个方面,对城建档案的管理部门和形成单位提出了工作要求,为确保城建档案移交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提高城建档案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提供了有力支撑。
完善工作制度
完善的工作制度是做好城建档案工作的基础。2021年,《“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提出了“档案资源建设迈出新步伐”的发展目标,即档案资源覆盖面更加广泛、内容更加丰富、形式更加多样、结构更加优化。《通知》聚焦新形势下城建档案管理面临的问题和机遇,从健全归档工作机制、加强接收制度建设、完善验收工作制度三个方面,对各地城建档案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目标。
(一)健全归档工作制度。《通知》提出城建档案管理部门要创新工作方法,优化工作流程,实行“一项目一档案统一管理”,并借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通过一次性告知、线上线下一体化指导等方法,确保建设工程档案连续性、完整性和真实性。因此,各地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结合营商环境优化的工作目标,制定符合各地实际的城建档案移交归档规范,建立统一的平台,逐步实现工程建设与工程文件归集的同步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