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下,“理性”成为规划行业的关键词之一。在以“持续发展、理性规划”为主题的2017年中国城市规划年会上,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孙施文说:“在新的时代、新的任务、新的目标面前,城市规划肯定不能走老路,各方面都需要创新,这一切都需要坚持科学理性的方法,需要规划工作者认清城市发展的规律,使规划在城市转型发展过程中发挥更好的作用。”
非理性规划的产生
“在城市规划形成中,每个主体都遵循着从自身角度出发的理性,但从总体的层面上观察可能就会缺乏理性。”孙施文提出,如何界定规划的理性、非理性,是首先需要探讨的问题。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彭震伟通过对规律本质的思考,提出要理性认识规划作用。“规划学科包罗万象,涉及知识浩如烟海,各类学科交叉,理论外延,但最终都必须回归到规划学科本身。学科有不同规律,只有落实到规律本身、落实到要素配置、落实到空间层面,才是最根本的,这同时涉及到对规划事权的合理使用。对规划作用的任何错误理解或是夸大,都会使规划结果缺乏理性。”
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院副院长冷红认为,规划非理性现象主要源自于4个方面:第一,规划过程过急过快,导致对规律或问题尚未形成认真清晰的认识;第二,执行的过程中受到各种各样的干扰,影响了规划师的理性思维方式;第三,规划师自身素质不同导致对问题的认识不一;第四,大量的问题不能完全把握。她说:“理性是具有历史属性的,许多过去认为理性的规划以现在眼光审视则是非理性的。”
“有道无理,所以会产生大量非理性规划。”东南大学建筑学院教授杨俊宴提出了理性规划的“三重门槛”——第一是全信息的决策基础;第二是规划设计的价值判断;第三是通过决策判断以后形成规划编制和实施理念,构建良好的理性平台。他认为:“非理性规划产生的原因主要包括信息不全,以小见大,以偏概全;逻辑不清,没有说服力,决策在实施过程中变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