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改革建筑劳务用工制度,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组织起草《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并公开征求意见。《办法》规定,进入施工现场从事建筑作业的建筑工人,应经过基本安全培训,并在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上登记。建筑用工企业应及时采集并上传施工现场建筑工人实名制基本信息,未登记且未经过基本职业技能培训的建筑务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办法》称,建筑工人实名制是指建筑企业通过单位和施工现场对签订劳动合同的建筑工人按真实身份信息对其从业记录、培训情况、职业技能、工作水平和权益保障等进行综合管理的制度。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的建筑工人适用本办法。
根据《办法》,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建筑企业违反实名制行为的处罚标准,并将处罚结果纳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和工程合同中应明确承包企业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条款。
承包企业建立健全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在施工项目部配备专(兼)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员,负责现场专业作业人员实名制信息的登记与核实。
建筑用工企业应及时对本企业的建筑工人信息进行采集、核实、更新,建立实名制管理台账,并按时将台账提交承包企业备案。